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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看見Danny被挾持作為人質的那一次,被打成重傷、斷了肋骨和手指還要難受。在醫院裡,他甚至還能在護士爲他包紮傷口的時候開開玩笑。

  那一次的事件裡,除了那些傷口之外,他的好朋友看起來完好無缺...但是這一次,除了乾淨健康的外表之外,他的好朋友簡直就像個斷了手腳、完全施展不開的蠢蛋一樣。

  Danny向來是個不在乎別人看法...好吧,也許他心裡在乎,但是Danny從來就是個即使別人告訴他『別那麼做』,只要他認為是對的,就會不顧一切地往前衝的傢伙。Danny Messer很酷、很衝動、做事不瞻前也不顧後,老是捅一堆婁子出來讓Mac、讓他幫忙收拾...但是那才是Flack認識的Danny Messer,他最要好的死黨、最契合的夥伴,而不是那個猶豫著該說些什麼來討女朋友開心、徬徨無助的可憐小男孩。

  他喜歡那個在偵訊室的另一邊,和他一起透過雙面鏡看著Lindsay對啦啦隊女孩們蒐證,然後在他說出『性感...但是致命』的時候,對著他露出一個心照不宣、只有男人才懂得其中涵義的笑容的Danny。

  那是看起來痞痞壞壞,但是沒有心機、沒有憂慮、不特別在乎誰,只知道用力地、精采地活在這一刻的Danny,他這麼多年來一直看著的有趣傢伙。

  他知道Danny做了某些事情,和Ruben的案子有關,也許是錯的,也許是對的...即使Danny沒有多透露些什麼,但是他猜想也許和男女關係有關,因為牽扯在這個案子裡面的人,除了Danny、Lindsay和他自己之外,目前活著的就只剩下Ruben的媽媽,Rikki。

  他不能不承認Rikki是個很有魅力的女人...不是那種性感火辣的魅力,她是那種你可以輕鬆自在地和她聊天、談笑兩句的好女人。Flack知道Danny始終對她感到愧疚,因為他沒有護送Ruben回到家,而讓一個十歳的小男孩,在終於可以開心地騎腳踏車上街的那一天,在街上遭到流彈波及而死亡。

  但是,這不是Danny的錯...Danny是NYPD的雇員,他必須第一時間去處理犯罪現場,那是他應該做的事情,而不是當個稱職的鄰居大哥哥,放任被害人在現場哀嚎,讓嫌犯光天化日之下從容逃逸,只爲了護送鄰居回家。雖然政府只付給他們微薄的薪水,還有一堆見鬼的官僚制度讓他們煩得要死,順便三不五時再附贈一些莫名其妙的傷痕,以及殉職的可能性...即使是這樣,他們還是NYPD的人,不管再怎麼不情願,該做的還是要做。

  但是Danny認為Ruben的死是他的問題...Flack聽見Hawkes和Sid形容Danny在解剖室崩潰的樣子,也親眼看見他們找到偷走了Danny配槍的Rikki的時候,Danny對她的百般袒護,甚至對著他大吼大叫,然後把Rikki帶走。

  一個愧疚的男人,加上一個傷心、但是相當有魅力的女人?Flack用他剪下來的指甲都能猜出大概發生了什麼事情。

  如果這一切真的發生了,他是說,如果真的發生了...站在一個自私的王八蛋男人的立場,以及一個袒護自己好兄弟的偏心渾蛋的立場,Danny還沒有和Lindsay結婚,Flack自己也不是什麼守身如玉的純情男孩,在這個一夜情和路邊的可樂罐一樣普及的城市裡,Flack不會去責備Danny和Rikki發生關係,並且把那當成一種安慰的手段。

  那像是Danny的Style,笨拙而且毫無幫助。

  但是Danny沒有證實他的想法,那些他和Rikki之間可能超越鄰居界限的行為;目前也沒有跡象顯示Lindsay是不是比他掌握了更多的內情,包括...她的男朋友可能和被害人的家屬發生了必要以上的關係。

  但是Flack可以確定一點,那就是如果Danny用對他的狗屎態度,去對待Lindsay...他對著後照鏡中的自己聳聳肩膀,然後轉動車鑰匙,將車子開出他的停車格。

  Flack完全可以理解Montana為什麼不想和Danny說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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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sis20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